疾病種類高達160種
提供110種重大疾病(涵蓋成人9種、少兒6種高發特定疾病)和50種輕癥保障。其中:
少兒6種特定疾病包括: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川崎病、嚴重心肌病、嚴重癲癇、嚴重手足口;
成人9種特定疾病包括:白血病、肝惡性腫瘤、胃惡性腫瘤、肺惡性腫瘤、結腸惡性腫瘤、直腸惡性腫瘤、乳腺惡性腫瘤、宮頸惡性腫瘤、前列腺惡性腫瘤。
輕癥賠3次,每次賠25% 重疾賠100% 特定疾病額外賠50%
輕癥疾病豁免后續應交保險費,并且按3次賠付,每次按照基本保險金額的25%給付(輕癥疾病需在重大疾病前發生),重大疾病按100%基本保險金額的賠付,特定疾病
將額外給付基本保險金額的50%,被保險人最高可享受基本保險金額的2.25倍。
身故高殘有保障,多重豁免顯關愛
本產品提供身故、高度殘疾保障,同時為被保險人提供輕癥保險費豁免、為投保人提供“重疾、身故、高度殘疾、輕癥、疾病終末期”豁免保險費的保障功能,多重豁免彰顯人性關愛。
保至88周歲或終身,保險費提前返
若被保險人選擇保至88周歲或終身的保險期間,若 75歲健康平安,將返還已交保險費的120%后,仍可享受重疾、輕癥、身故或高殘保障。
保30年和40年,滿期額外有返還
若被保險人選擇保險期間為30年或40年的,滿期返還已交保險費的同時,還分別額外返還已交保險費的30%或40%。
注:上述已交保險費為“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險”和“光大永明附加真心真意(全能版)兩全保險”的已交保險費。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險產品計劃”由“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險”(以下簡稱“主險”)、“光大永明附加真心真意(全能版)兩全保險” (以下簡稱“附加兩全險”)及“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險費(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險”(以下簡稱“附加投保人豁免重疾險”)(可選)構成。
交費方式:月交、季交、半年交、年交
等待期:90天
猶豫期:15天,您在猶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損失。
免體檢保額:全渠道累計重疾險保額,30天-9歲:不超過20萬;10-17歲:不能超過50萬;18-40歲,不能超過50萬;41-45歲,不能超過30萬;46-50歲,不能超過20萬
主險和附加兩全險:
投保年齡:0-50周歲,0周歲是指出生滿30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嬰兒
交費期:10年交、20年交
保險期間: 30年、40年、保至88周歲、終身
附加投保人豁免重疾險:
投保年齡:18-50周歲
交費期:9年交,19年交
保險期間:終身
備注:各保險公司約定和實際給付的未滿18周歲被保險人死亡責任的保險金額總和不超過如下限額:
1.對于被保險人不滿10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
2.對于被保險人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企業白領陳先生剛滿30歲,家庭美滿幸福,為30歲的妻子陳太太購買了“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險產品計劃”,保障30年,交費10年,基本保險金額30萬,主險和附加兩全險月交保險費1,039.5元(若選擇年交,年交11,550元);附加投保人豁免重疾險交費9年,月交保險費23.19元(若選擇年交,年交保險費257.68元)。
在保險期間內,陳太太可享有的保障如下:
保險責任 |
保險金 |
備注 |
生存保險金 |
給付162,162.00元(按月交保險費計算) |
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滿期,我們將按主險和附加兩全險累計已交保險費的130%給付,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合同終止。 |
輕癥疾病保險金 |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原因,單次給付75,000元;最高給付225,000元(合同繼續有效) |
90天內(含當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輕癥中的一種或多種,返還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已交保險費,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合同終止;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輕癥中的一種或多種,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5%給付,累計以3次為限,本項責任終止,合同繼續有效。 |
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 |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原因,豁免后續應交保險費 |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輕癥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豁免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后續應交保險費,本項責任終止,合同繼續有效。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原因,給付300,000元,僅給付1次 |
90天內(含當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重疾中的一種或多種,給付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已交保險費,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合同終止;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重疾中的一種或多種,給付基本保險金額,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合同終止。 |
特定疾病保險金 |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原因,額外給付150,000元 |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特定疾病中的一種或多種,在給付重疾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的同時,額外給付基本保險金額的50%,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合同終止。 |
身故或高度殘疾保險金 |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原因,給付300,000元 |
90天內(含當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或高度殘疾,給付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已交保險費,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合同終止; 因意外或90天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或高度殘疾,給付基本保險金額,主險和附加兩全險合同終止。 |
注1: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每種輕癥疾病我們僅給付一次,但本合同下其他不同種類的輕癥疾病可以再行給付,本合同的輕癥疾病保險金累計給付次數以三次為限。當輕癥疾病保險金給付次數達到三次時,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有效;
注2:若被保險人因同一原因導致其首次患有符合本合同定義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輕癥疾病,我們僅按其中一種輕癥疾病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給付后該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輕癥疾病的保險責任終止;
注3:我們僅承擔重疾、身故、高度殘疾保險責任中其中1項。
在保險期間內,陳先生可享有的保障如下:
保險責任 |
保險金 |
備注 |
輕癥/重大疾病/疾病終末期/身故/高度殘疾豁免保險費 |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豁免后續應交保險費 |
等待期內因意外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輕癥、重疾、達到疾病終末期階段、身故或高殘,返還附加投保人豁免重疾險已交保險費,附加投保人豁免重疾險合同終止;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以外原因導致首次患有重疾、輕癥、身故、高殘、達到疾病終末期階段,豁免主險合同及主險合同項下其他保險期間超過1年(不含1年)的附加合同后續應交保險費。 |
疾病終末期/重大疾病/身故/高度殘疾保險金 |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返還附加投保人豁免重疾險已交保險費 |
因意外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以外的原因,經確診首次患有重疾、達到疾病終末期階段、身故或高度殘疾,返還附加投保人豁免重疾險已交保險費,附加投保人豁免重疾險合同終止。 |
溫馨提示:
- 本資料僅供您理解產品時參考,“責任免除”的詳細內容請參見保險條款。本公司與您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以“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光大永明附加真心真意(全能版)兩全保險條款”、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險費(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可選)為準。
- 全國統一咨詢電話:95348 www.uhtex.live
-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區南京路75號國際大廈37層
- 本產品簡介版權屬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預留電話
微信掃描二維碼購買
微信掃描二維碼購買